黨群工作
(2019年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19年10月25日中共中央發布 2025年7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修訂 2025年8月3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的全面領導,提高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校(行政學院)是黨領導的培養黨的領導干部的學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教育培訓干部和黨員的主渠道,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黨和國家的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
第三條 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必須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自覺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為黨育才、為黨獻策,培養造就堪當民族復興重任的執政骨干隊伍,當好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生力軍,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有力支撐。
第四條 黨校(行政學院)工作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黨校姓黨,把旗幟鮮明講政治融入黨校(行政學院)工作全過程各方面,牢牢把握正確辦學方向;
(二)堅持實事求是,注重理論聯系實際,強化問題導向,做到學思用貫通、知信行統一;
(三)堅持質量立校,積極探索和遵循黨校(行政學院)教育規律、干部成長規律,提高教學、科研、決策咨詢、人才培養引進、管理和服務水平;
(四)堅持守正創新,繼承和發揚辦學治校的光榮傳統,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增強辦學活力;
(五)堅持從嚴治校,大力弘揚學習之風、樸素之風、清朗之風;
(六)堅持系統觀念,注重統籌謀劃、整合資源,不斷增強工作的整體性和協同性。
第五條 黨校(行政學院)的基本任務是:
(一)培訓黨政領導干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年輕干部、理論宣傳骨干、高層次人才、基層干部、黨員,開展黨校(行政學院)師資培訓;
(二)加強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研究,重點研究宣傳闡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
(三)承辦黨委和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舉辦的專題研討班;
(四)開展重大理論和現實問題研究,為黨委和政府提供決策咨詢服務,為構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自主知識體系貢獻力量;
(五)以培養馬克思主義理論人才為主要目標,在國家批準的學科和專業學位類別內開展學位研究生教育;
(六)開展同國(境)內外有關機構和組織的合作與交流;
(七)參與黨委關于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政策以及干部培訓計劃的制定工作;
(八)完成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六條 黨校(行政學院)對學員的教育培訓目標是:
(一)堅持對黨忠誠,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堅決做到“兩個維護”,鍛造過硬黨性,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提升馬克思主義理論水平和運用能力,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做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的堅定信仰者和忠實實踐者;
(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增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意識,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
(四)敢于擔當作為,勇于開拓創新,發揚斗爭精神,增強斗爭本領,善于分析解決改革發展穩定中的重大問題;
(五)全面提高履職能力,增強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展要求、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本領;
(六)嚴格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和憲法法律法規,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行為,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